法税专题 – 《财富管理》杂志社 / 财富管理行业整合传播平台 Mon, 06 May 2024 10:04:43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3.6 揭秘VIE架构:企业如何利用协【议控制规避税收? /2024050611172.html /2024050611172.html#respond Mon, 06 May 2024 10:04:43 +0000 /?p=11172

智库导语

随着互联网全面发展,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架构因其可以规避政府管制并“合法”避税而颇受企业追捧

文章首先从VIE整体架构的避税◣问题、境内运营实体的避税问题和境外运营实体的避税问题三个角度入手,深层次分析VIE模式中的避税方式;然后从信息∩披露不足、关联交易界定不清楚、国内企业上市门槛高和注册制不够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够四个方面解剖了VIE架构中☉的避税方式及避税原因;最后基于问题和原因分析,从提高信息披露的强度、建立“智慧化监管体系”、实行VIE架构公司分层税收优惠策略、强化关联关系的界定等方面提出反避税建议,以避免VIE架构中因严重避税导致的对税基的冲击,保证国家税收利益。



一、VIE架构的研究背景

(一)VIE架构的定义

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即可◤变利益实体,也就是“协议控制”,其本质是境内主≡体在境外上市所采取的一种复杂股权设置方式。

VIE 的另一个名字是“新浪模式”,新浪↑模式亦称新浪架构(马小虎,2020),因新浪公司首家采用合同绑定内资公司获得海@ 外上市而得名,这是为了满足国内监管和公司海外上市的双重要求而找到的一套复杂的组织架构体系(郭远,2023)。

VIE 模式主要是用在以下场景:

在境内注册的企业为了融资而选择在境外上市,上市后又需要控制境内的运营实体,而股权控制的外商独资企业在互联网、通讯等领域被国家限制进入,为了避开国家对外商独资企业的监管和对合理避税的考虑,这些企业就不会选择传统股权控制形式,而“铤而走险”选择VIE模式。


(二)搭建VIE架构的动机

企业选择搭建 VIE 架构■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1.企业在国内上市比较难(刘丽等,2021)。

国内上市需要满足比较严格的条件,例如对注册资本金、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额、营业规模、公司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证■监会都有硬性要求。公司想要通过上市来完成融资,对于一些初创的高科技企业来说,他们前期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费用巨大,利润少,根本达不到国内上市的门槛,这无疑是阻碍一〇批优质科创公司上市的难关。

2.企业去海外上市比较难。

这里主要有两个门槛:

首先国内监管严。审批▽难度大且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一般国内注册国外上市的都是H股,这一类基本都是国企,其他民企想要国内注册国外上市很难,而VIE架构上市则不需要经过证监会批准。

然后是国外监管严格。当一个企业想进入海外市场,进入另一个国家经营运作时,由于是外国企业必须经过该国更加严格的监管,面临很大的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等。

3. 中国政府对外商在国内投资有严格限制,VIE 架构可以帮助外资企业有效规避我国政府的严厉管制和纠纷(李可煜,2022)。

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其中●第六条明确指出外商投资对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都有所限制。而第七条则指出外商投资对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有所限制,目前正处在互联网时代︻的风口,传统红筹模式将无法适用于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

互联网时代的互联网领域蓬勃发展需要大量融资,VIE架构提出了解决方法:国内企业通过自身资产反向包装其在海外设置的壳公司,通过一系列操作,最终使企业实现境内注册海外上市,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国内监管机构对外国资本进入某些领域的监管。

4.VIE架构有税收优势。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532 号),我国对外汇存在着严厉的管制,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不可自由兑换的外汇管制制度”,而 VIE 架构能够成功规避管制。例如在我☆们所熟知的“新浪模式”中,其在开曼□ 群岛(Cayman Islands)设立公司的好处有很多,如公司能够享受巨额免税(开曼对个人、公司、信托机构等都不征税)以及低成本的股份转让,与此同时该公司在中国香港ξ以及其他国家还可以申请挂牌上市。



二、VIE架构的避税△问题分析

(一)基于VIE架构的避税△问题

要研究VIE架构的避税问题,首先要了解VIE架构的整体搭建过程,其搭建步骤如下:

  1. 内地创始人、天使投资人和员工持股 ESOP(EmployeeStock Ownership Plans)等在一些岛屿上(大多数在BVI)设立离岸公司;
  2. 离岸公司控股开曼公司,相当于是SPV(Special Purpose Company)公司,同时吸引外国投资者,完成国外融资;
  3. 开曼公司创立香港公司并100%控股香港公司;
  4. 香港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WFOE(Wholly Foreign Owned Enterprise);
  5. 外商独资企业◎通过与境内公司签署一系列协议来控制VIE公司,而这就是境内实际♀运营公司。VIE整体架构如图1,从VIE架构搭建步骤〗能分析出其中避税问题。
图1 VIE整体架构图
  1. 国内创始人会●选择在一些离岸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等)创立特殊目的公司(林子杭,2023),通常是在 BVI(The BritishVirgin Islands),这是因为BVI当地物资非常匮乏,当地政府致力于发展配套金融服务,放松管制,对个人、公司、信托机构等都不征任何税,只用交部分管理费。
  2. BVI公司在开曼创立公司,以作为上市主体,同时吸引外国投资者,完成国外融资。如果直接用BVI公司作为上市主体是行不通的,这是因为BVI管制松懈、对上市公司的披露要求很低导致其并不被信任,也不能获★得全球各个国家(地区)尤其是香港的认可,但是开曼可以。因为开曼群岛采用的是英国法律的♀普通法和成文法,股▲东数据私密性好,故而在全球范围内都有良好的信誉和影响力。
  3. 开曼公司创立香港公司。香港公司相当于一个 SPV 公司,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节税(谢岷,2022)。由于诸『如像BVI和开曼这样的离岸国家与我国没有税收协定,然而香港不一样,为了促进内地与香港的友好往来与经济交流,内地对香港有税收优惠政策,VIE企业利用香港々与内地的减税条款从香港打入中国境内,实际上就又实现了一次减税。
  4. 香港公司创立 WFOE 公司。外商独资企业在我国有诸多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为了吸引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国家为外商企业设立了地区投资优惠以及再投资退税等政策,鼓励外资企业不断在中国投资,同时还设置了诸多投资类型方面的优惠。
  5. WFOE公司通过与VIE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来控制VIE公司。WFOE公司通过与VIE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包括控制类协议和实现经济利益类协议)将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大部分转入WFOE公司。由于VIE表面看起来利润少,因而其在中国境内税收少。从这个过程可以ぷ看出,VIE架构形成了闭环避税◥,从而实现了收益最大化。


(二)基于境内运营实体的避税问题

1. 境内经营实体(VIE)的税收利益

首先,外商独资企业为了实现“控制”目的,会与境内运营实体签订一系列协议从而能够确保运营实体的控制权和利益最终归属于外商独资企业。并且外商独资企业与境内运营实体所签署的协议涉及经营管理控制权、资金注入和利益输出三个方面(田思远等,2023),WFOE与境内运营实体签订的协议分类见表1。

表1 WFOE与境内运营实体签订的协议分类表

这些协议能够实现外商独资企业成为真正控制人和最终获益人而达到他们的目█的

其一是 这些协议可以将公司实权交到资㊣本人手里;

其二是 通过VIE架构方式可以规避法律强制性的要求;

其三是 VIE架构兜兜转转后能做到合理避税。

就相当于WFOE公司为VIE公司提供】服务,VIE公司支付▓给WFOE公司服务费

在实际操作∏中,VIE公司通过这些协议要将自己在境内所获取的大多数的利润全部转给WFOE公司,用以支付所谓的技术费、咨询费等隐形费用》,通过转移利润的方式从而可以降低所得税税负。

WFOE、境内股东、境内实体公司之间有着特殊的安排,这三者所签署的协议也是◥VIE架构的关键,VIE架构的特殊安排见图2。

图2 VIE架构的特殊安排

2.外商独资企业(WFOE)的税收收益

在VIE架构中外商独资企业与境内运营实体签署协议,以高额信息费、技术费等转移境内运营实体经营利润,这样就做」到了大大降低境内运营实体企业经营业绩的实际税负(潘圆圆,2023)。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我国为了吸引和鼓≡励外国资本,在税收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有诸多优惠政策以减免外商企←业的税收负担。

从地域分类来看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设立在经济◤特区的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机构、从事生产经营≡可以减免15%的企业所得税;

设立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将企业所得税减至24%;

设立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国家制定了“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为鼓励外商不断将资本投入中国,国家制定了再投资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这项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外商独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主要内容⊙就是:

外国投资者如果从中国投资中所获取的利■润再投资进入该企业,使其能够增加该企业注册资本,满足一∮些硬性条件后,经税务机关批准,会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40%。


(三)基于境外运营部分的避税问题

1. 香港公司的税收收╳益

境内运营实体将利润转╲移给外商独资企业后,外商独资企业想要将利润转移给香港公司通常采用的方式就是分配股息、支付股息、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三种。

其中分配股息是在此类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转移》支付方式,但实际上这并不是总税额最低的一种,因为其他两种方式是可以税前列支的。

根据2006年8月21日在香港签订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及于2019年7月19 日在北京签订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五议定ω书)中的相关股息条款,如果外商独资企业满足“受益所有人”的相关规定,那么内地与中国香港地区之间股息将向香港№公司支付的预提所得税的税率〒由原来的10%降为5%,意思是说香港公司收到外商独资企业的这笔股息是需要在中国内地缴纳所得税的,而所得税率按照︻︻5%而非原本的10%来缴纳,由支付股◢息的内地公司代扣代缴。这样的税收优惠无疑大大降低了外商独资企业支付股息的利息。

而如果中国香港进行税款征收时所采用的是“所得来源地原则”,那么如果此时再来看缴税情况的话只有来源于香港的所得才需要在香港缴纳税款,而VIE架构中的香港企业支付给开曼主体企业的股息并不需要在香港缴税(曹安美,2022)。内地与中国香港之间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所得税税率情形见表2。

表2 内地和香港之间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2. 开曼公司和离岸 BVI 公司的税收收益

关于开曼公司的税收收☆益,开曼皇家法令规定:

“永远豁免开曼群岛的缴税义务。”

从这条法令我们□ 就可以知道,在开曼最不用担心的就是税收问题

无论是个╳人、公司还是信托行业在开曼都不被征收任何税,因此聪明的企业创始人在VIE架构中就以开曼公司作为上市和融资主体,这大大降低了整体结构的税负。

其次对于BVI公司来说,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避税,这里的避税意图和方式又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 就是利用BVI税收体系来帮助原始股东和创始人免除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 就是制造关联交易转移利ξ润。在中国境内VIE公司将国内盈利通过协议的方式转移到香港公司,而采用这种方法就可以逃避税负,从而提高股东和创始人的利润;在中国境外通常是通过出让股权或股票的方式来分得红利,而在BVI就是用这个方式,最为重要的是这个过程是无需缴纳资本利◣得税的。



三、VIE架构的避税原因分析

(一)信息披露不足问题

首先可以从 VIE 架构本身来看信息披露不足问题。VIE架构中涉及境内境♀外多个公司,利润不是通过某一种方式流动于这些企业之※间,而是通过分红、支付股息、协议控制等多种方式

换言之,正是由于VIE架构涉及境内境●外多个公司,复杂的架构导致架构过程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不透明就会产生涉税信息的不对称性,从而加大了税务部门的征税难度

目前国家监管部门对VIE仍旧没有明确的描述。2015年《外商投资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在提到VIE模式的时候曾经提出了“实际控制人”的概念,但 2019 年 3 月 15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却完全删除了“实际控制”这个概念。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中第四条的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而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由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并未将VIE相关内容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根据“非禁即入”原则,VIE模式会继续存在于国内,但又由于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会给税务机关监管增加难度。

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将VIE架构模式的特性作为借口,比如企业商业秘密、外资企业国『家的监管、税收管辖权限制,等等。而对有关税收的财务信息、利润在境外公司的分配或者转移利润等关键资料进行隐藏

境外■公司财务报表中涉及到美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专业会计术语,而这部分专业术语可能不会被中国境内监管部门所采纳,而且中国境内的基层税务机关也很难从依照美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获得有效信息,进而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二)关联交易界定不清楚

通常认为,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它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

而《中国注册会计Ψ 师审计准则第 133 号——关联方》应用指南中明确指出“控制◥与重大影响”的概念。由此可以看出:

我国关联企业↘的界定是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然而VIE架构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而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与关联企业有着很大的区别(俞敏等,2020),这就是政府监管部门在实施监管时无法判定到底是不是关联交易,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

实际上,在VIE架构中存在多种关联交易类型,包含:

  • 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
  • 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
  • 金融资产转让
  • 融通资金
  • 劳务交易

通常包括产品购销、技术使用费、商标使用费、资㊣金占用费等(王建宾,2020)。VIE架构●中的关联交易类别与说明见表3。

表3 VIE架构中的关联交易类别与说明

VIE架构涉及境内境外多个层次,导致其股权关系▓复杂,而且为了应对国家∑税务机关对商业实质的审查,国家税务机关对VIE架构中的这些企业会有意增加在整个架构中间控股公司所承担的功能和职责,这样就使得境内的WFOE公司所承担的功能能够与从VIE公司所获得的↓高额费用匹配,其本质就是可以找一个借口转移利润,从而加大税务机关审核和追逃税的难度


(三)国内企业上市门槛高,注册制不够完善

2023 年 2 月 1 日证监「会发布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相关规则,注册制的实行为中国企业特别是一些前期发展需要资金但利润不高的一些高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更加包容也更加便捷的融△资渠道。

在注册制实行之下,审核机关不再对公司价值做出判断,而是只负责审查信息披露事实,看似降低了▼上市门槛,强化了退市机制,实则在某些方面则不然。

从沪深主板实行全面注册制前后的上市条件对比,沪深主板注册制后对企业的净利润和营收要求比原来要高很多;注册〓制的核心内涵事实上是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其实是对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更加严格,信息披露是否彻底是否≡真实。

上市门槛降低力度←不够,比如对企业预计市值、净利润、营业收入等方面标准依然较高,而很多企业无法满足这样的要求。比如京东从成立开始连亏15年,按照这样的标准在中国是无法上市的,也无法获得外部融资。


(四)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9),目前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虽然2023年8月18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表明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于被认定为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等。但是,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内资ζ 企业仍然占大部分

实际上,我国内资企业税收和外资企业税收差距巨大,企业税收主要来源仍旧是内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中国外资统计●公报》(2023),我国2012年至2022年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税收统计见表4。

表4 我国2012—2022年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税收统计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外资统计公报》(2023)。

根据我国2012年至2022年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税收统计,不难发现我国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税收差距,由表 4 所作的 2012 年至 2022 年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税收折线图见图3。

图3 2012—2022年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税收折线图

从我国2012年至2022年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情况与税收对比我们不难知道,内资企业税收始终占据国家企业总税收的大部分;同时与外资企业较为稳定的税收水平相比,内资企业的税收增长速度更快。因此内资企业@仍旧是国家最应该关注的问题,内资企业的发展影响着国家经济的走势。

由于企业种类很多,情况也很复杂,企业◥税收减免手续繁复,税收优惠政策认证困难,很多企业无法满足国家税收减免的要求,仍旧需要支付高昂的企业所得税

很多企业在支付高昂的企业所得税后,净利润所〒剩无几,导致企业没有资金投入创新,企业也没有动力继◇续发展,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只能慢慢走向倒闭

因此国内企业为了盈利,选择采取VIE架构这样的方№式海外上市融资,外商独资企业通〒过协议控制国内实体公司,转移利润从而降低税收



四、VIE架构反避税建议

VIE架构是一把双刃剑,首先它很好地满足了国内企业的海外融资需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提升了我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但与此同时缺点也显而易见,运用VIE架构的企业通过签署一系列协议将国内运营实体的大部分利润流向国外,而这样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造成了严重的避税问题,这既会对国内其他企业不够公平,更为重要的是会严重影响我国税基的安全。

因此,为了@ 维护国内企业发展的公平性,保护国家税收权益,从政策︽层面抑制在VIE 架构搭建过程中的避税问题。

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接受经营者集中审查。”

VIE的实质是通过协议和合同控制境内公司,其架构的合法〖性一直存在争议。本文站在保护国家税收的立场从政策制定和宏观层面提出反避税的相关建议。


(一)提高信息披露的强度,制定VIE架构企业

信息强制披露』政策避税的很大一个原因是信息不透明化,VIE架构由于链条太长,架构过程势必是不透明的,不透明性会导致一系列的恶性循环,架构过程的信息不透明会产生涉税信息的不对称性,而涉税信息的不对称性自然而然会加大国家税务部门的征税难度。

这些运用VIE架构的企业为了实现避∩税的目的往往利用VIE架构模式以企业内部商业秘密、外资企业母国的监管、税收管辖权限制为借口,一些有关税收的关键信息被隐藏,造成税收信息的不对称性,这就像用布蒙住了监管机构的眼睛,让他们对※税收无从下手。

因此我们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 VIE 架构企业信息强制披露政策。VIE 架构下有一些企业为了实♂现避税的目的可能隐瞒企业真实的税收筹划安排,对※于这些企业需要实施精准调查并且对他们有意隐瞒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具体可以通过加强监管、对经营条件设限,或者对其在中国进行的业务活动进行限制等来实施(吴凤霞,2021)。

还有,对于一些企业能够积极披露自身税收信息,比如企业的税收筹划,这包括税收安排、安排目的、企业搭建结构、最终节税效果以及与其他同类型企业税收的比较,等等,可以给予一些政策上的奖励,比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都可以享受、业务“绿卡”、为企业经营提供↘便利等。


(二)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建立“智慧化监管体系”

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技术不断发展★并日渐成熟(孟庆琨等,2023)。对于企业信息披露不足的问题,我们可以培养具↘有良好IT职业素质、专业实践能力、能适应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智慧化监管体系”

从大数据技术的方面来看,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信息的数量,单卐个数据对于分析来说往往是没有价值的,我们需要获取庞大的信息,由量变到质变,由表象来分析本质。而

大数据真正的意义却不在于采集到庞大的数据,而在于采集〇之后的分析和处理,从庞大的数据库挑选出有价值有意义的信息,对这些信息进行专业化处理才是问题的关键

采集庞大的信息,再从庞大的◣信息库中挑选出有用的信息,对有用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就可以发现一些有用的规律和结论。将进行专业化处理过后得到的信息与企业所披露的信息相对比,从而分析企业的真实情况。

在VIE架构过程中涉及境内境▲外多个公司,我们应收集大量相①关信息,采用分布式架构对大量信息进行分布式数据挖掘,利用大数据技〓术有效处理大量数据,实行全域实时智Ψ 能化监管,准确识别出“企业税收”“净利润”“高额咨询费”等关键词,分析出有用信息,助力政府监管

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所构建出的“智慧化监管体系”见图4。

图4 “智慧化监管体系”


(三)实行VIE架构公司分层税收优惠策略

目前我们正处在互联网时代,VIE架构越来越热,很多企业加入其中。但是这些企业所在的→领域、规模、利润情况等以及企业披露其税务筹划等信息的自愿程度都大不相同,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VIE企业所在的领域、经营方向、具体规模、资金投入、利润情况、信息披露程度等指标(指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与该VIE企业实际∑缴税的金额比例,来对VIE公司★进行分层,达到每层标准的企业实行不同的税收上缴政策

根据企业类型的不同,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指标及其权重来对其进行分层,由此所构建的公司分层♀评价指标体系见图5。

图5 公司分层评价指标体系

另外,对于多方面表现良好的 VIE 企业可以在享受分层税收优惠策略的同时享受其符合条件⊙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举个例子:

一个规模中等的VIE公司原本应缴税200万,但由于其企业信誉良好、收入可观、信息披露彻底、积极配合国家监管部门监督工ξ作、积极缴税等,达到标准后就能够享受减税政策,最后仅缴税180 万。

从企业层面上来说,由于分层税收优惠策略所减免△的 20 万税收既可以作为企业创新成本以用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又可以用于开展多渠道培训提升员工职业技能,提高核心或优秀员工薪酬,为员工提供※更加舒适的工作环境等,以加强员工人文关怀。

从国家层面上来说←,这样做既能促进 VIE企业努〖力实现信息披露,又能鼓励企业盈利,同时企业对于信息披露工作的配合也有助于监管部门监督,最终实现国家税收透明化,以巩固国家税基,维护国家经济稳定发展。


(四)强化关联关系的界定,建立以〓实际控制为区分标准的监管措施

从法律角度来讲,关联企业主要是通过投资、股权的方式来界定的,且是通过支付股息、分红的方式来支付利润。

而 VIE 架构则与之大不相同,最为关键的一点是 VIE 主要是依靠协议来控制企业完成利润转移,这样的控︾制方式与关联企业在法律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姚宏等,2020)。

换句话说,VIE 架构因为其架构的特●殊性规避了“关联企业”的法律形式,从而也通过这样的规避走在法律ζ 的灰色地带,也正是由于“VIE”的面纱而导致国家税务机关找不到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们之间的关联关系,当然也就无法确定关联交易而对企业进行〗强制披露要求。

因此,在法律范畴内应该强化关联关系的界定,需要建立以实际控制为区分标准的监管措施。不管是协议控制,还是股权控制,都需要被政府部门严格监管起来【,我们不应该看控制的形式,而是看控制最后的实质,也就是控制的结果

以“实际控制”作为“是否为关联关系”的区分标准就能做到有效规避这个问题,既然企业想要用协议控制的方式来规避关联企业的这个法律形式,那我们就看:

  • 企业到底是不是相@关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 “到底控制没有?”是关键
  • 控制了,那就属于监管范围内
  • 没控制,那就界定为无关。


(五)选择性降低企业所得税,减轻国内企业负担

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风云变幻,让有些企业就想¤走VIE之路,长此以往,VIE架构严重的避税问题会对国家税基造成严重影响。

其实 VIE 架构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协议控制”的合法性存在潜在问题,并且 VIE 的协议控制力度也一般小于普○通公司的股权控制力度。

如果此时国家能有选择性地对一些有价值、有发展前景、对社会发展有贡献的企业予以企业所得税的减免,这样企业利润增多,企业就会向产品研发、产品创新投入更多,以此为企业带来发展的可能和动力

与此同时,企业也会有能力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吸引并留住人才,企业发展的同时还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这些企业创始人就会在VIE上市和国内上市之间选择,有一部分企业就不会选择 VIE 上市。就能缓冲 VIE架构上市,进而解决VIE架构中严重避税对◤税基的冲击。



五、结论

在经济发展如此迅速的今天,境内企业通过VIE 架构进行ξ 境外上市从而获得融资的做法很︽常见,虽然确实有增加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等诸多好处,但是由于国家对于外商独资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以及和香港签订的各种税收政策,采用VIE架构的企业就可以合法逃避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收。这样会造成对国内其他企业发展的不公平性,最为重要的是,可能会对我国税基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政府应该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建立“智慧化监管体系”并且制定VIE架构企业信息强制披露政策来提高信息披露的强度、实行VIE架构公司分层税收策略、建立以实际控制为区分标准的监管措施来约束此类企业的避税做法,在鼓励企业大力发展的同时,巩固国家税基,保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本文作者:
张 英 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
孙次宜 重庆市渝北区人大常委会

本文排版:
财策智库 新媒体团◥队

参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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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魏梁律师:秉持长期主义,法商教育亦需价值转型 /2024042311162.html /2024042311162.html#respond Tue, 23 Apr 2024 08:16:57 +0000 /?p=11162

关于魏梁 律师

魏梁律师,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瀛卓法税赋能中心私人财富管理规划部首席规划∞师/张江公→证处首批遗产管理人/中国首席财富顾问TOP50。

魏梁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并取得上海大学知识产权方Ψ 向硕士学位及复旦大学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①位。

目前执业于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是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私人财富管理规划部主任,近20年法律从业经验。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在不动产征收领域有着自己独特的专业见解,并将不动产征收业务中可能涉及的财产规划问题应用至私人财富管理中。在法务、税筹、财富规划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关于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

作为数字瀛和的旗舰律所,瀛东汇集了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的律师精英,并聘请了在法学理论与实务领域享有盛誉和崇高威望的法学教授等担任专家顾↑问,目前拥有超两百人规模的团队。律所目前业务涵盖国资国企及政府公共法▃律事务、金融证券、特殊机会投资与法律处置事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事务、公司事务、刑事事务、国际法律事务、投资并购、互联网法律事务、破产清算事务、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事务、劳动人事法律事】务、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规划等领域,下设 15个专业化业务部门及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业务中♂心。律所专注于数据要素市场法律服务板块的开拓,深耕数据合规、数据跨境流通及数据资产化等方向的理论研究及业务模式创新,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的法律服务。


引言

对于中国第一代企业家们而言,如今正面临的传承挑战不仅是简单的ξ权力交接,更是确保企业在新一代管理者手中继续繁荣发展的战略规划。

这个阶段中,律师在整个行业以及财富传承过程里扮演了重要角色,很多人会形Ψ容他们为“守门人”,同时,法律工具及法税『思维,也成了财富管理各类型从业者服务客户时不可或缺的专业储备。


近期,我们采访了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魏梁律师,就客户变化与财富管理律师职责、法税赋能业务转型、专业人才培养及未来市场趋势研判等为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攻守得当:从客户变化谈财富管理律师的职责

谈及近十年来中国高净值客户尤其是企业家群体的变化,魏律师提到:

我们看到,尽管有些企业家已经开始未雨绸缪,但意外事件仍会打乱传承计划。因此,是否可以更早地进行接班规划,这是值得考虑的。

‘富过三代’虽然只是短短四字,但实现它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周密准备。例如,

  • 是否考虑到家族企业对家族成员的过度依赖?
  • 是否低估了培养这一代领导者的困难程度?
  • 是否有计划∑ 引入职业经理人?
  • 是否在培养模式上顾及了有创业想法的子女?
  • 以及当二代不是不愿意接班而是受到上ζ 一代压力而无法按照自己意愿行事之时,应该如何︾处理等情形?

鉴于这一系列问题的存在,魏梁律师强调,整个财富管理行业应当正视并协助企业家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而作为律师,所扮演的角色往█往更多的是在防守而非进攻

当然,如果想要实现财富的长期增长和企业的持续发展,单纯的防守是不够的。正如足球场上,如果只是防守而不进攻,永远只能保持平局,无法取得胜利。

“因此,我们财富管理律师也应结合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客户提供进攻性的策略和建议,帮助客户把握市场机遇、制定前瞻性商业战略,使他们在未来竞争中保持领先,确保企业长期繁荣和家族财富传承。这对中国企业主和民营经『济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也是我特别关注的问题。”

—— 魏 梁 律师



深耕领域:关注市场真实需求与专业人才成长

基于上述洞察,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将其业务重点明确划分为两方面,旨在为市场提□供更加精准和高效的服务。

首先,针对高净值个人客户,瀛东所提供全面而专业的财◇富管理解决方案。这包括资产配置、风险评估、传承规划、税务筹划、家族々信托设计等多元化服务。通过运用法律工具和金融工具,瀛东所协助客户完成必要的法律文书,确保他们的财富在中国特有的法律环境和市场变化下,得到有效的保护及合法合规传承。

其次,积极拓展与机构客户的合作,通过技能培训、业务指导、陪谈等方式,提升机构从业者的服务能力。这种赋能策略旨在帮助机构从业者更好地理解高净值客户的需求,从而更有效、更高效地解决客户在财富规划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瀛东的目标是成为机构客户在境内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的可靠伙伴,为ㄨ他们提供支持。因为在中国,财富管理行业能够提供深︽度和高质量服务的专业人才依然短缺。这种供需失衡的局面让我◤们将业务的一部分重心放在从业者培训上,帮助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

这种以人才发展为核心的战略,也为瀛东律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立∮了差异化优势,目前已与30多家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覆盖了全国总公司及其各地分公司。

我经常提醒从业者,‘不要把自己培训成律师’。

—— 魏 梁 律师

对于各大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及信托、私行领域服务高客的专业人员来说,他们更应‘精准学习’,在行业相关知识方面追求精进,例如专注并深入学习与保险和信托相关的↓法律知识。

魏律师补充道,我们已将培训体系进行了阶段分类:

  • 初级版 ,专注通过法律与财富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为新入行的〓人员打下夯实基础;
  • 中级版 ,重点是如何有效地经营高净值客户关系,通过高频问题与精准答案,帮助从业者建立信任并深化客户关系;
  • 高级版 ,培养他们成为行业内的意见领袖和讲师,能够组织和主导沙龙、研讨会等ω活动,为高净值客户提供深度的◣专业见解和策略建议。

法律视角有助于缩短客户与机构从业人员之间∩建立信任的时间,并提高服务的整体效率,因此,瀛东律所还系统地支持合□作机构举办沙龙活动,并提供陪谈服务。这些活动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效的互动平台,加强机构与客户之间的联系。

同时,瀛东律所已在全国联合了约300多家律所,形成了良好的全国布局。无论是一线城市、省会城市还是下属城市,客户都可以寻求本地化服务。

律所还通过区分高频和低频问题,将低频的财富管理规划咨询业务转变为高频服务,以满足广泛的市场需求。他们计划进一步深化这一领域的服务,采用“1+N”的服①务模式,即一个律师团队配合多ぷ个专业人士(如税务师、跨境身份专家、教育专家、医疗专家等),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魏律师还提到,法商赋能①培训正在摆脱‘割韭菜’时代,这种综合性的服务模式将更好地满足财富管理机构内训需求,而且,专业人才的成长与财富管理业务的规划发展其实是相辅相成的过程,因此我们拥有一╳个持续6到12个月的系统培训过程而非短期速成。



展望未来:行业细分及报行合一下助力专业人才培养

对于仍然在不断变化演进的中国财富管理市场,魏律师表示,瀛东律所将关注三个核心板块

  • 养老规划与财富传承
  • 金融工具之法律属性的教育
  • 专业人才的培养

养老规划与财富传承方面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和国家政策的引导,养老规划和财富传承已成为法律服务领域的一个紧迫议题╲,对于经历了改革开放并积累了一定财富的一代人来说,如何确保其在退休后维持良好的生活品质,以及如何将财富有效地传承给下一代,是他们普遍◆且首要关心的议题。因此,例如家族信托设计、税务规划等依√然是瀛东律所持续深耕的业务。

金融工具之法律属性的教育方面 ,魏律师观察到,许①多客户对于金融产品背后的法律属性和→功能并不了解。他认为,通过教育和宣传金融工具的法律属性,可以帮助客户更全面地理解这些工具在养老规划和财富传承中的作用:“我们接触过很多高客,他们更关心从业者如何通过金融工具背后的法律途径解决传承或规划过程中的风险,而这些无法通过单一的‘理财服务’获得。这也是整个行业面临的严重问题,即如何从产品销售端转变为问题解决端。”瀛东律所计划通过举办沙龙活动、提供陪谈服务等方式,增强客户对金融工具法律属性的认识,从而更好地利用这些工具解决实际问题。

在行业转型期的专业人才培养方↑面 ,由于财富管理行业正处于一个转型期,传统的产⌒ 品销售模式已不再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财富管理行业应更加注重问题解决和客户服→务,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此外,国家对于专业人士的分级分层制度的建立,也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支持。结合上述市场观察,未来随着诸如养老传承规划师等新兴职业的逐步推出,财富管理行业将更加细分化,为从业人员提供更多的专业发展路径和再就业机会。

“‘报行合一’是我们所希望的发展理念,因为它有助于纠正行业内一些过于激进或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方向的做法。这也将促使从业人员专注于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以适应当前行业的变化和客户需求的提升。”

—— 魏 梁 律师

财富管理从业人员数量从高峰时期的近千万减少到了目前的约300万,这一显著的变化反映了行业内部的自然淘汰过程。预计在这300万从业者中,真正能够适应卐行业变革、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人才将会更少。

当然,这场专业性的大浪淘沙,也将为整个市场带来其他行业的优秀人才,如律师、会计师等正在开始涌入财富管理规划领域

瀛东律所将通过瀛卓法『税赋能中心,为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法税规划培训,培养更多专业的财富管理规划▽师,以满足市场需求。

此外,我们也呼吁更多优秀人※才带来新的视角和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更精准和有价值的法『税服务,一同推动中国财富管理行业朝着更成熟和专业的方向发展。


快 问 快 答 财策智库 × 魏梁律师

财策智库:您入行从事的是刑法领域,为何后来会选择“财富管理”赛道?可以简单分享下您的从业经历吗?

魏梁律师: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经历了从刑法领域到政府法律服务,再到财富管理规划的转变。这一转型过程赋予了我独特的专业视角和深刻的行业洞察力。

我之前拥有丰富的商事法律服务经验,见证了许多企业因为股权结构设计不当而导致的内部纠纷和经营困境。后来在复旦EMBA学习期间,我又意识到许多企业∑ 主对于财富管理规划有着迫〗切的需求,但却缺乏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这些经历都坚定了我深入财富管理规划领↙域的决心。同时这些经验又能促使我更加敏锐地识别和应对企业经⌒ 营过程中的各种法律风险,例如在财富管理规划中注重股权结构的合理设计,避免因股东纠纷导致的企业解散。

此外,财富管理规划是一个涉及多方面法律领域的综合性服务,因此需要不断扩展自己的专业知识,涵盖税务筹划、股权结构设计等方面,以更好地服务客户。

而在一个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工作,我能够整合不同部门的资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确保他们在各个领域的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财策智库:灵魂拷问,您觉得☆是团队成就了律所,还是律所成就了团队?

魏梁律师:

在专业财富管理律师团队的管理中,实施“无为之治”的理念是至关重要的。这种管∏理哲学强调顺应自然、不强求,而是通过创造一个支持和尊重个人发展的环境,激发团队成员的内在驱动力和创造力。

优秀的律师不仅仅是法律专家,也都是复合型人才,所以我们采▼取服务者的心态与团队律师沟通△交流,重视他们的感受和职业发展。我们相信,通过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尊重每个人的贡献,律师们将更愿意在团▼队中长期发展,从而形成良性的人才循环。这种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有助于构建一个稳定而高效的团队。

在团队建设方面,我们注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而非单纯的管理,只有先行付出才能够带来长远的回报。通过这种方式,我们成功培养了一批顶尖的律师,他们在行业中迅速崛起,成为团队的骄傲。

此外,我们不设限制并鼓励团队成员与外部建立联系,因为这将带来更多的客户资源和市场机会,为团队带来正面的影响。

最终,我们认为ㄨ团队的成功是彼此成就的结果。我们◎坚持初心,以服务者的心态出发,从团队的长远发展考虑,让团队中的每位成员都能够发◤挥自己的潜力。通过这ㄨ种无为之治的管理方式,我们不仅提升了律所的品牌知名度,还促进了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共同成长,实现了团队与个人的互助双赢。


财策智库:您在团队组建上,偏好「专才」还是「复合型人才」?

魏梁律师:

随着客户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和全球化,律师必须转型成为具备跨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在我所管理的团队中,我们鼓励每位成员不仅拥有扎实的法学基础,还应掌握工商管理、金融、税务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客户的问题往往跨越多个领域,需要律师能够提供全面的法律♀解决方案,所以我们坚信,持续学习和全面发展是每一位律师职业成长的关键

此外,团队合作在现代法律服务中占据了核心地位。个人英雄主义已不↓再适应当前的市场需求。例如,在处理客户的海外直接投资(ODI)问题时,我们需要拥有国际法律专长的律师;在解决身份规划和税务问题时,我们则依赖于相关领域的专家律师。

因此,拥有跨学科的素质和知识储备◣对于律师来说至关重要,这不仅能∩够帮助他们准确识别和理解客户的需求,还能够确保为客户提供最为精准和高效的法律服务。

简而言之,只有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客户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在实践中,当我们需要深入某一领域的服务时,也会毫不犹豫地将任务交给那些在特定领域拥有更高专业素养的律师。这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是我们团队不断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我坚信,财富管理规划是律师业务的新红利领域。随着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加入,行业将不断进步和发展,成为高客们在财富管理规划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伙伴。

我期待通过这个领域,为律所带来更多新的业务机会,同时也为整个法律ぷ服务行业增添可持续性的价值和创新。

本文编辑 & 排版:
财策智库 新媒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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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0年元旦起,隐瞒中国境内账户,或面临重罚及刑牢! /20200103117.html /20200103117.html#respond Thu, 02 Jan 2020 16:58:21 +0000 /?p=117

来源:虎潇秋 旧金山湾区华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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